中航集团出台办法 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作者: 时间:2021-06-08 点击数:



  “感谢组织和领导关心,对于过去的错误我进行了深刻反思,后续一定积极工作,干好组织上交给我的工作……”这是中航集团下属国航某二级单位一名受到党纪重处分的党员干部在接受支部联系人季度谈心谈话时的真诚表态。

  为落实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要求,中航集团党组、纪检监察组通过出台《受处分党员干部员工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再出发。

  各司其职,明确工作机制。《办法》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和各单位职责,进一步压实受处分党员干部员工所在各级党组织(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还明确了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以及人力资源、党群、航空安全管理等作出处分决定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在同级党组织(单位)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整体工作合力。

  为有效贯彻落实《办法》,集团各二级单位分别结合实际制定了落实措施,集团下属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制定《受处分党员干部员工教育管理实施细则》,并绘制了工作流程图,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任务,力求工作做细做实。集团下属国航商务委员会制作了落实《办法》的速查单和工作台账,细化落实进度情况和检查项。

  “我们将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处分情况、影响期、剩余时间、具体教育联系人等信息进行了详细整理,通过‘按图作战’,能够有效实现全过程的教育管理监督。”国航商务委员会纪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教育帮带,“一对一”真诚走心。《办法》明确党员干部员工受处分影响期内,有关党组织(单位)应当指定1名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作为教育管理联系人,同时每季度与联系的受处分党员干部员工开展1次谈心谈话,做好教育转化、跟踪联系、心理疏导等工作,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不让一个违纪干部掉队。

  国航某单位原高级经理级干部因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其所在党支部认真研究,安排1名领导干部作为其教育管理联系人,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持续跟进关注其思想变化,关心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其放下思想负担。“面对组织的关心关爱,他端正态度、改正错误,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去,目前负责分公司一项重点工作,工作很有思路和想法,看问题比青年员工要准,提出的建议也很不错……”其所在支部的负责人介绍。

  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员工的回访教育。《办法》明确,作出处分决定的机构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员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回访教育工作,全面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员工改正错误、现实表现、工作实际、思想状况等情况,同时听取其诉求,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并及时将回访教育情况填入《回访登记表》。

  在后期管理方面,通过细化处分影响期满后的评价工作,明确继续使用和加强日常监督的原则要求。要求处分期满后1个月内,由所在党组织(单位)指定专人填写《教育管理工作登记表》,并连同季度《谈心谈话记录表》一并送作出处分决定机构,实现闭环管理。

  《办法》还明确,处分影响期满后2个月内,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员工影响期内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价,表现好的党员干部员工符合任用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对处分影响期已满且真心悔改,敢于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要如实在廉洁意见回复中予以说明,帮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集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表示。

  集团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各二级单位党委和有关单位认真抓好《办法》的贯彻执行,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强化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员工的日常监督,通过制度的严格执行,确保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推动监督执纪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纪法效果。(中航集团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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