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公司针对公司系统内“大集体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不健全、管理基础不牢固、产权关系不规范,以及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数量增多等问题,着力加强“大集体企业”监督管理和深化改革工作,推动“大集体企业”与主业相生相伴、相互促进,为服务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安置主业富余人员、推动减员增效等提供有力支撑。
6月中旬,公司召开“大集体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强调认真落实《南方电网公司加强“大集体企业”监管和廉洁风险防范的工作方案》,推动压实各级责任,把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日常监督管理机制,推动构建“大集体企业”廉洁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把监督保障“大集体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2018年以来,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查处“大集体企业”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余起。组织指导各级纪检机构在“大集体企业”开展“扫雷”行动,编制“雷点”分布图、“雷点”辨识及防控措施表,严肃查处私接工程、违规收取好处费、“吃、拿、卡、要”等“雷”点,维护企业形象。指导广西电网公司纪委、海南电网公司纪委与党委办公室、计财部、审计部等组成联合监督工作组,分别对所属“大集体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财务管理、纠治“四风”等方面共177个问题,挽回企业损失4亿多元。
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会同地方纪委监委和公安等执法部门,严肃查处部分“大集体企业”发生的多起涉及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案发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制度,坚决防止问题再次发生。针对突出的典型案例,公司纪检监察组督促计划与财务部印发《关于开展职工持股改革后企业资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集中3个月时间对1092家企业开展拉网式资金安全检查,出台加强资金管理22条措施。
公司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定期开展对“大集体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监督检查,定期向上级纪检机构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督促问题对象举一反三开展整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专项整治收到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办,严肃处理。贯通融合监督体系“五项机制”(问题发现机制、跨部门协作机制、上下联动机制、整改落实机制、成果运用机制),实现各类监督主体在信息、资源、力量、手段、成果上共享共用、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协助公司党组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大集体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落实落地。(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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