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要求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鲜明政治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问题导向,将政治监督普遍性要求与高校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督促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聚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管党治校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规范运行等6个方面,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治监督活页动态更新工作机制,灵活运用调研督导、座谈约谈、谈心谈话等日常监督手段,深化专项监督检查,强化法规制度执行,形成“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闭环,切实提高政治监督质效。
高校党委要扛起主体责任,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严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透过业务工作发现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问题、纪律问题、作风问题,推动履职尽责。加强对开展政治监督工作的考评,引导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履职。结合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增强政治监督精准度,以强力政治监督推动山东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