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际形势错综复杂,“腐败”与“反腐”继续成为各国政治话语体系及双边多边国际场合的高频词,“要反腐,真反腐”成为各国执政党在纲领和行动中必须“双重回应”的民众关切。纵览2018年全球腐败新特点和反腐新趋势,在一些重量级腐败案件引人关注的同时,一系列反腐政策措施、制度创新和国际合作成果相继问世,但不可否认的是,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政治之癌”的根治之路“道阻且长”。
全球腐败形势严峻多变
在全球150个国家有办事机构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针对全球55个国家地区的2550名公司高管的调查显示:38%的受访对象认为,其所在国家贿赂和腐败问题在商业领域广泛存在;11%的受访对象认为通过贿赂赢得合同是很普遍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众“腐败痛感”依然较强。
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民众对腐败问题的关注度和焦虑感都是相似的。如民调机构“非洲晴雨表”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尼日利亚94%的受访者认为所有或部分官员存在腐败,表明该问题处于公共议程的焦点话题。透明国际组织的一项调查指出,近60%的受访者表示,在特朗普政府执政的一年内,腐败程度有所上升。
前政要纷纷被查显示腐败“烈度”甚高。2018年,全球又有一大批卸任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深陷腐败丑闻。这些“政治能人”暴露出的涉腐问题,从一个侧面显示出腐败的高烈度。如2018年3月,法国前总统萨科齐因涉嫌在2007年总统竞选期间收受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的资金被警方拘留调查。此外,阿根廷前总统克里斯蒂娜、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等分别因腐败问题遭到起诉或指控;巴西前总统卢拉、马其顿前总理格鲁埃夫斯基、巴基斯坦前总理谢里夫等因腐败、滥用职权等罪名被判处刑期不等的监禁。 2018年,韩国甚至出现了连续两任总统李明博和朴槿惠同因腐败犯罪受审被判重刑的“政治奇观”。
传统腐败高发领域“灾情”仍重。分析2018年各国媒体及司法机关曝光的腐败案件可见,腐败在易发高发的“传统领域”存量较大、增量惊人,而且出现向“新兴领域”的蔓延势头。如越南、伊拉克、尼日利亚、沙特等产油国不断爆出涉油腐败窝案;巴西建筑商奥德布雷希特公司腐败窝案持续发酵,南美政坛多名现任及前任高官受到调查、起诉……这些“一查一串”的窝案说明:资源富集型行业(如石油领域)和资金密集型行业(如工程建设领域)依然是腐败重灾区。2018年2月6日,希腊总理向议会提交一份关于瑞士诺华制药分公司涉嫌贿赂高官的文件,该案件牵涉2名前总理和8名前部长,是现代希腊建国以来的最大腐败丑闻;瑞信集团、矿业公司嘉能可、优步等公司海外腐败的问题线索被核查……这些直击政商关系的腐败案例说明:跨国公司在输出资本、技术的同时输出腐败的“老毛病”依然如故。
腐败问题的社会危害性依然很大。2018年,巴西国家博物馆火灾、意大利北部莫兰迪大桥垮塌、希腊山火、印度列车事故频发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背后都有政府不作为、处置不力甚至官员腐败方面的原因,媒体和公众对政府的怠政无为、贪污腐败怨声载道。罗马尼亚、突尼斯、秘鲁、巴西等国,不约而同发生多起与腐败问题相关的游行示威。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美国干细胞领域顶尖人物皮耶罗·安韦萨教授的31篇学术论文造假,并涉嫌“以欺诈方式申请获得公共研究资金”,“导致整个行业倒退十年”,大量人力财力化为泡影,揭示出“软权力腐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破坏性。
各国多措并举应对腐败挑战
要想赢得反腐败斗争胜利,政治高层的决断和勇气必不可少。中国领导层果敢行动,“打虎、拍蝇、猎狐” 在国际社会起到示范效应,各国展现出治理腐败的强烈意愿。
反腐败政治意愿空前高涨。蒙古国宣布2018年为“反腐败工作及证人、举报人保护年”。巴西当选总统雅伊尔·博索纳罗任命曾主持“洗车行动”反腐败调查的法官塞尔吉奥·莫罗为新内阁司法部长人选,誓言将反腐进行到底。墨西哥新任总统洛佩斯主张打击腐败、消除社会不平等,发誓终结“权力黑手党”。巴基斯坦新总理伊姆兰·汗主张削减政府开支,决定带头示范,“过简单生活”。斯里兰卡总统西里塞纳表示,将致力于打造“零腐败”政府,让所有腐败分子无法逃脱法律审判。南非新总统拉马福萨首次演讲即承诺将扭转腐败局面,宣告南非正迎来“新的黎明”。
反腐败刑事处罚力度持续加码。面对腐败挑战,迎头痛击始终是上策。为了阻遏腐败蔓延势头,很多国家都采取了从严、高压的反腐败刑事政策。如沙特针对政商界高层人士的反腐运动卓有成效,截至2018年4月,已经追回赃款超过1000亿美元。英国国家反犯罪局加强对“资产非法增加”的调查力度,阿塞拜疆一家银行前行长的妻子哈吉耶娃成为英国法院首个“不明财产调查令”的调查对象。法国检方对瑞银集团开展的刑事调查也表明,通过境外银行洗白“黑钱”不再像过去那么容易。巴西司法机构不遗余力地推进发轫于4年前的“洗车行动”,以“巴西迄今最大贪腐案”为突破口,不断追查政商勾结丑闻,目前已有多名官员被逮捕。
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务实推进。各国普遍认识到防治腐败要走法治之路,纷纷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规则指引下建立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体系。有的制定反腐败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如俄罗斯实施2018-2020国家反腐败计划,韩国出台《2018-2022年反腐倡廉五年综合规划》。有的出台新规,织密预防腐败的制度笼子,如突尼斯通过打击非法财富增加的法案,要求包括总统、总理、部长级官员在内的公职人员申报财产;马来西亚出台限制官员收礼的新政策,违规送礼和收礼都将被视为犯罪;泰国为配合新的国家反腐败法,还着手制定50项具体措施规范反腐败工作人员行为。有的依法健全反腐败专门机构,如乌克兰议会通过成立最高反腐法院的法案,从立法层面完善反腐调查和审判体系。
反腐败双边多边合作进一步深化。2018年,乍得、赤道几内亚、萨摩亚三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使得缔约国达到186个,联合国在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更加凸显。5月23日,联合国召开纪念《公约》通过15周年大会,就进一步发挥《公约》作用、加强各国务实合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打击腐败达成了广泛共识。此外,第30届非洲联盟峰会将主题定为“赢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一条非洲转型的可持续之路”,并把2018年定为非洲“反腐年”;第八届美洲国家首脑会议也以“民主治理与反腐败”为主题。与此同时,除了以国际公约为框架的反腐败多边合作模式,反腐败双边合作也越来越多。如越南政府监察总署同法国预防腐败局签署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约定加强信息交换等方面的反腐败合作;韩国与缅甸达成协议,约定韩国分享有关预防腐败的专业知识,帮助缅甸引入腐败影响评估体系,等等。可以预见,反腐败国际合作将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更宽广空间。
(作者:高波、田坤,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链接:http://zgjjjc.ccdi.gov.cn/bqml/bqxx/201901/t20190109_186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