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阻碍、干扰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违法行为包括哪些?
答:监察法第六十三条列举了五项属于阻碍、干扰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违法行为。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一)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二)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的;(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的;(五)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问答》)(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期:2018-09-18 08:5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