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关注丨引领反腐败国际合作的中国实践

作者: 时间:2021-12-21 点击数:


 

  12月1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公安部和黑龙江省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与塞尔维亚执法机关密切合作,“红通人员”、外逃涉腐洗钱犯罪嫌疑人范继萍被引渡回国。(资料图片)

  12月9日,一年一度的国际反腐败日。

  腐败是人类的共同敌人,没有国家能够独善其身,只有合作才能共赢。对这个时间节点的宣示意味着,世界范围内的反腐败事业正在不断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作为最早签署和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国家之一,中国始终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零容忍态度兑现履约承诺。

  2021年1至11月,“天网2021”行动共追回外逃人员1114人,其中“红通人员”16人,监察对象297人,追回赃款161.39亿元人民币;国家监委对外提出执法合作请求13项、刑事司法协助请求12项……

  中国以铿锵的步伐和有力的实践,正在成为全球反腐败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引领反腐败国际合作潮流,为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发挥着重要作用。

  “天网2021”行动强化追逃追赃高压态势

  12月1日,国际追逃追赃成绩单又添一笔——“红通人员”、外逃涉腐洗钱犯罪嫌疑人范继萍被引渡回国。

  继4月22日,涉嫌洗钱犯罪的邱堂善归国投案后,范继萍的成功引渡成为今年打击涉腐洗钱行为的又一典型案件。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打击力度。根据“天网2021”行动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既持续打击通过地下钱庄洗钱行为,又重视打击近年出现的通过虚拟货币等方式洗钱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月24日,“天网2021”行动正式启动。与之同步进行的是由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主导的2021年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10个月来,专项行动取得累累硕果。

  自2月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原党委书记吴杰凯、河北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许振霞、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委原副书记冼国良、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公安局原局长尹军、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房管局原局长蔡瑛等一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被相继追回。

  在这些人中,有的外逃时间长达十数年,有的涉案时职务级别高,有的案件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他们的触网,不仅仅是追逃数字的增加,更释放了“尚有一人在逃、追逃追赃绝不止步”的强烈信号。

  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直接啃食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追逃追赃工作必然要积极回应百姓期盼。5月11日,潜逃20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梁月梅在广东省珠海市被缉拿归案;6月28日,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越塘村委会原主任冯德文回国投案。这些案例表明,恢恢天网之下,那些千方百计藏匿的“蝇贪”“蚁腐”到头来也只不过是机关算尽而已。

  细数追逃追赃工作走过的这些年,追逃手段的日益丰富、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这一趋势正在愈来愈强化。尤其是今年,我国积极开展国际司法执法合作,逆势而上取得一批重大战果。

  8月31日,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周孟波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中国。周孟波曾任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是中央追逃办成立以来从境外缉捕的级别最高的外逃腐败分子。10月2日,“红通人员”、辽阳农商银行原行长姜冬梅被缉捕并遣返回国,成为国际追逃追赃和金融领域反腐败重大成果。这两起案件都是由中方向外方提出执法合作请求,推动外方执法机关将其抓获并遣返。

  另一起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案例,是外逃20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国俊被强制遣返回国。许国俊的归案推动开平支行案追逃追赃工作历经20年取得重大成果,更是党中央“5年、10年、20年都要追”承诺的生动诠释。

  时至今日,仍有一些外逃腐败分子沉溺在“贪了就跑、跑了就了”的美梦中,以为只要负隅顽抗、滞留不归就可以逃脱党纪国法的制裁。一项法律武器打破了他们的企图。

  11月15日,随着法槌落下,“百名红通人员”徐进贪污、受贿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依法裁定没收徐进贪污国有资金获利的780.6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徐进受贿所得的8套房产等。

  此次宣判,是继去年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案后,我国适用特别没收程序对外逃腐败分子违法所得作出没收裁定的又一成功案例。

  “对于部分‘百名红通人员’,虽然由于各种原因尚未追回,我们可以在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的情况下没收其违法所得,绝不让腐败分子继续享受赃款‘红利’。”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张磊说。

  积极引领反腐败国际合作潮流

  今年6月,全球反腐败治理迎来一件里程碑式的盛事。

  “腐败是人类的共同敌人,反腐败是各国的正义事业。让我们携起手来,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共建清正廉洁的地球家园!”

  6月2日,“预防和打击腐败的挑战和举措,加强国际合作”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以线上线下混合方式召开。中方首次在特别联大这一最重要的多边场合,将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内容,系统阐述我国反腐败理念和国际合作主张,极大提升了我国在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坚持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坚持尊重差异、平等互鉴;坚持合作共赢、共商共建;坚持信守承诺、行动优先——中方紧扣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立足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定位,针对当前全球反腐败治理领域的形势特点,提出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四项主张”,赢得各方广泛认可和积极响应。这四项主张既与我国外交政策中提倡的新型国际关系一脉相承,也是近年来我国在国际上提出的一系列反腐败国际合作理念和倡议的全面总结和深化发展,将成为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凝聚国际共识、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重要遵循。

  会议期间,联合国毒罪办举行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启动仪式。该网络是查询各国反腐败法律法规、实现执法人员日常联络沟通、促进非正式个案合作的平台,是推动各国追逃追赃合作的重要倡议。

  我国在反腐败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不断增强,是以中国反腐败斗争的成功实践为坚实基础。中国的反腐败成就和经验,为全球反腐败治理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范式。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伊始就把严明纪律、反对腐败写在旗帜上,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在回顾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时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腐败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四亿人民,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纪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从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到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再到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开展国际追逃追赃,经过坚决斗争,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我们党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以反腐败治理显著成效回答了历史之问。

  中国以成功的追逃追赃实践引领反腐败国际合作,使其成为国际社会反腐败的一面旗帜,不断凝聚起打击跨国腐败的政治共识,携手打击腐败的同心圆越画越大——

  9月9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三次会议将反腐败国际合作行动优先、拒绝腐败避风港、资产返还等反腐败内容纳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三次会晤新德里宣言》;

  9月16日至1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上海合作组织二十周年杜尚别宣言》,提出“提高联合国在全球反腐败治理中的权威和作用”;

  10月30日至31日,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上,包括腐败零容忍态度、拒绝腐败避风港、遵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内容写进《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罗马峰会宣言》;

  11月12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通过《2021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宣言》,纳入“拒绝为腐败罪犯及其资产提供避风港”“务实合作”“互学互鉴”等反腐败主张。

  ……

  中国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一刻不停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多边主义,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向纵深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廉洁”护航“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12月3日,中国与老挝两国最高领导人以视频连线形式共同见证中老铁路通车,从春城昆明到老挝万象朝发夕至成为现实。

  中老铁路线路全长1035公里,是“一带一路”框架内区域互联互通的标志性项目,同时也是展示中国全面从严治党、高度重视廉洁建设的窗口。中老双方探索以国际反腐合作为重点的联合监督约束机制,如定期组织工作会商、开展双方联合检查、组织研讨培训交流等,有效保障了中老铁路项目的整体规范运作。

  “我们创新反腐败合作方式,将中老铁路廉洁建设写入两国监察机关《合作谅解备忘录》,共同推进和落实。聚焦铁路建设中沿线安保、征地拆迁、分包拆包中的廉洁风险问题,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目前已成功举办5次定期会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外还举办中老铁路廉洁建设研讨班,加强企业合规经验交流与互学互鉴,制定落实企业廉洁行为准则。

  “一带一路”是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也是廉洁之路。

  2017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指出,要加强国际反腐合作,让“一带一路”成为廉洁之路。2019年4月,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纳入包括“开放、绿色、廉洁”在内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理念。在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上,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了《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呼吁各方携手共商、共建、共享廉洁丝绸之路,持续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

  建设廉洁丝绸之路,中方不仅是倡导者,也是实干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积极推动落实《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强化“一带一路”廉洁风险防控,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聚焦境外“关键少数”监督、财务资金监管、重大项目管理,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线上举办“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反腐败研修班、发展中国家反腐败研修班、非洲国家反腐败研修班,支持联合国毒罪办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反腐败项目,廉洁丝绸之路建设已经迈出坚实步伐。

  建设廉洁丝绸之路,是一篇宏大的文章。“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廉洁合规经营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章节。

  近年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企业通过完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等方式,为项目实施、工作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让廉洁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使合规经营、廉洁从业日益成为“走出去”机构和企业的自觉行动。

  以中老铁路建设为例,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了覆盖中老铁路全部参建业态的廉洁风险防控正负面清单制度,明确责任边界。如,中铁五局项目部梳理出的144项权力内容,列入项目管理人员职责;中铁科研院制定正面清单150项,负面清单198项。

  在完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管理不善、制度不落实等原因造成项目亏损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凡是涉及中老铁路建设的违规违纪问题,我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绝不容许腐败行为玷污精品工程。”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各国利益休戚与共,更加需要携手打击腐败。中国将遵循多边主义,与世界各国一道相互声援、并肩战斗,坚决同腐败行为斗争到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卓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Copyright© 2017 @版权所有:广东金融学院纪检监察室(纪委综合室)
地址:广东金融学院行政办公楼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