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国家反腐败部长级会议公报
1、我们,金砖国家负责反腐败事务的部长们,在中国担任金砖国家主席国期间,于2022年7月13日齐聚一堂,讨论如何通过各自和集体的努力应对腐败挑战,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力量。
2、我们认识到,腐败破坏公平正义,妨碍经济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腐败和非法资金流动损害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破坏全球金融体系廉洁。我们认为,反腐败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打击跨境腐败需要各方坚持多边主义,共同努力开展实际行动。
3、我们赞赏金砖国家始终秉持协商一致精神,在平等互利、互学互鉴基础上,开展卓有成效的反腐败合作。自2015年金砖国家领导人一致决定建立金砖国家反腐败工作组以来,在历届主席领导下,工作组有力促进了金砖国家反腐败交流与合作。
4、我们致力于促进公共部门廉洁,交流各自在制定和落实国家反腐败战略方面的良好经验做法。我们将探索有效途径,预防和打击一切形式的腐败和贿赂,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福祉营造法治化、规范化的良好环境。我们将加强国内反腐败机构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并为相关机构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我们欢迎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金砖国家“反腐败促进经济发展”研讨会。
5、我们重视私营部门廉洁,鼓励企业遵守反腐败法律并建立合规和内控机制。我们将加大国内反腐败和反贿赂执法力度,并在必要时完善国内相关法律框架,努力确保涉及腐败行为的企业,包括在各自管辖区经营的跨国企业,依法受到刑事或非刑事处罚。
6、我们将认真履行反腐败国际义务与承诺,重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作为全球适用的法律框架,在打击腐败、追回被盗资产、拒绝腐败避风港等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发挥法律基础作用。我们欢迎通过《金砖国家拒绝腐败避风港倡议》。
7、我们将在遵守各国法律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执法合作。我们将根据各自法律,积极处理资产返还相关刑事、民事和行政事项请求,严惩腐败分子,追缴腐败资产。
8、我们以资产返还合作为重点,将努力促进联合国等框架下相关国际合作。我们将积极防止腐败资产跨境转移,有效落实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标准,打击恐怖主义融资、腐败等犯罪。我们将加强合作,让非法所得物归原主,消除资产返还过程中不合理的行政障碍。我们重申,资产流出国是唯一有权管理和使用返还资产的主体。
9、我们认为,反腐败教育培训对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具有积极作用。我们赞赏金砖国家迄今开展的反腐败教育培训项目,将继续在该领域加强合作,加强金砖各国反腐败能力建设,提高全社会反腐败意识。
10、我们将致力于在共商共建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金砖国家反腐败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并积极拓展更多反腐败合作领域。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